
在虚拟货币热潮的影响下,一些人试图通过电脑挖矿获取虚拟货币,期望从中获利。然而,这种行为不仅面临着诸多风险,还可能触犯法律,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许多人关心,如果因电脑挖矿而触犯法律,会被判多少年?答案并非一概而论,而是取决于具体的犯罪行为和情节严重程度。
首先,电脑挖矿本身存在极大的资源浪费和能源消耗问题。虚拟货币 “挖矿” 活动是指通过专用 “矿机” 计算生产虚拟货币的过程,而使用电脑进行挖矿同样需要大量的计算资源和电力供应。由于 “挖矿” 活动消耗大量电能,增加碳排放,国家发改委等 11 部门于 2022 年 1 月发文,将虚拟货币 “挖矿” 列为淘汰类产业。这种高能耗、低产出的行为,与我国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节能减排的目标背道而驰。不仅如此,电脑挖矿还可能引发一系列衍生的刑事犯罪。
在众多可能涉及的罪名中,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较为常见。一些人通过技术手段,非法控制他人的电脑,利用这些电脑的算力进行挖矿。例如,2018 年山东省潍坊市公安局破获的部督 “1・03” 特大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案中,大连昇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研发挖矿监控软件、集成挖矿程序后,通过发展下线代理,非法控制了全国 389 万台电脑主机,在 100 多万台电脑主机静默安装挖矿程序,两年间共非法获利 1500 余万元。最终,相关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实践中,如果非法控制的电脑数量众多、获利巨大或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就可能被认定为情节特别严重,面临更重的刑罚。
此外,电脑挖矿还可能涉及组织领导传销犯罪、非法集资类犯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类犯罪以及诈骗类犯罪等。一些不法分子以 “挖矿” 或者 “矿机” 的概念来吸引他人加入组织,并发展一定层级,不断发展下线,实施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还有一些人在没有任何资质的情况下,打着投资 “挖矿”“虚拟货币” 等旗号,以高额回报或保本付息为由,实施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更有犯罪分子通过黑客手段远程破解电脑,盗窃他人合法持有的比特币密钥,实施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类犯罪;甚至有人搭建境外平台承诺提供人民币、虚拟币互相兑换服务,收割 “韭菜” 后关停平台,套现离场,涉嫌诈骗犯罪。这些犯罪行为的量刑标准各不相同,但都可能给犯罪者带来长期的监禁和高额的罚款。
2021 年 9 月,中国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明确了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等规定。同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亦发布《关于整治虚拟货币 “挖矿” 活动的通知》,明确禁止以任何名义发展虚拟货币 “挖矿”,严禁新增项目投资建设,加快存量项目有序退出。这一系列政策法规的出台,进一步表明了我国打击虚拟货币 “挖矿” 及相关违法犯罪活动的决心。
电脑挖矿不仅是一种资源浪费和能源消耗的行为,还可能让参与者陷入严重的法律困境。从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到各类诈骗、非法集资犯罪,每一种都可能导致犯罪者面临数年甚至数十年的监禁。因此,公众应充分认识到电脑挖矿的违法性和风险性,远离虚拟货币 “挖矿” 活动,遵守法律法规,避免因一时的利益诱惑而触犯法律红线。